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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08 10:15:39

【XM交易资讯】香港证监会将推行优化香港零售基金制度守则措施 11月生效

获悉,香港证监会将实施10月7日发表的咨询总结中所载的多项建议措施,以完善香港对证监会认可零售基金的监管制度。有关《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》的监管优化措施定于2026年11月生效,彰显香港证监会致力保障投资者,并使香港的监管框架与国际标准接轨。

具体而言,就管理零售基金的衍生工具风险承担引入风险价值(Value-at-Risk,简称VaR)计算法,将有助支持更多元化的基金策略,从而丰富零售产品的选择。其他便利措施包括精简有关接纳管理公司和联接基金的规定,在营运方面为基金经理提供更大的灵活性。与此同时,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及货币市场基金的保障措施,亦将提升香港零售基金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况下的韧力。

香港证监会表示,此次咨询的回应者普遍支持有关建议,并认为相关修订将提升香港零售基金制度的竞争力和吸引力。经考虑所接获的意见及进一步与业界沟通后,香港证监会将采纳有关建议,并作出适当的修订或厘清。

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吴家俐表示,这些优化措施将加强投资者保障,并有助推动香港的零售基金制度与时并进,确保其保持竞争力,以紧贴不断演变的市场需求。香港证监会将继续把握产品创新所带来的机遇,以巩固香港作为领先的国际资产和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。

有关《集资退休基金守则》、《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》、《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守则》及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》的相应修订亦将落实。该四份经修订的守则将于2026年10月16日刊宪,并于2026年11月1日生效。

由经修订的《单位信托守则》生效日期起计,现有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一般可获得为期12个月的过渡期。有关实施时间表亦将适用于经修订的《集资退休基金守则》、《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》、《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守则》及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》。

香港证监会表示,为协助业界过渡至新规定,香港证监会将于稍后刊发补充指引、常见问题及经修订的范本。